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3)12号文件精神,湘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廉政建设;负责对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定、调整政府采购目录和界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网站;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制订的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和制定本辖区范围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三)、负责集中采购资金的缴拨管理;
(四)、负责集中采购机构的业绩考核;
(五)、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
(六)、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按法定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八)、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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