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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 04日 |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040015号 |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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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湘莲”区域公用品牌高铁列车广告投放服务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2)040015号 |
(3)项目内容:“湘潭湘莲”区域公用品牌高铁列车广告投放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湘莲”区域公用品牌高铁列车广告投放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
2.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1493800.00元。 |
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湘莲”区域公用品牌高铁列车广告投放服务项目 |
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 |
项 |
1493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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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周期一年。甲方委托乙方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连续不间断发布铁路列车广告(具体以每组车的实际上刊日期为准计算)。 |
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 |
方式:乙方单位负责实施 |
4.付款 |
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进度(服务周期)完成一半以上经甲方组织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内容全部完成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剩余50%款项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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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政府采购管理股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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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6月23日 |
合同订立地点: 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
甲 方:(公章)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
乙 方:(公章)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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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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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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